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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有更新價錢及連結!

這篇是我2009年在另外一個部落格寫的,我相信所有的做法還是一樣,只是收費可能改變了!

忽然想寫一篇完整的K-1未婚妻簽證 Fiancee' k-1 Visa的流程。
(當時做時都霧煞煞,但自己做完以後,還好沒花錢請律師用!
自己來就okay了。不用怕,不會太難)
這是一個人在台灣,一個人在美國。然後要在美國結婚適用的。
整個申請到拿到簽證大約需要7個月的時間。

在美國
第一步驟

申請條件:美國公民,要帶未婚妻(夫)和小孩(如果有的話)到美國後90日內結婚。
I-129F http://www.uscis.gov/files/form/I-129F.pdf
提供:
1.美國公民證明。
2.兩人交往、認識證明 ex. 信件、照片影本
3.即將結婚證明 (例如:場所、.....)(如果沒有,應該也沒關係。)
4.如果不是在法定年齡結婚,需提出證明
5.如有離婚過,需提出證明
6.G-325A表格 http://www.uscis.gov/files/form/g-325a.pdf 並簽名
7. 標準彩色護照照片。(背景需是白色) 30日內的 (在背面用正寫,寫上名字)
8.另外一半,需準備G-325A 表格 ,也須提供標準彩色護照照片(背景需是白色, 30日內的) (背面正楷,寫上名字)

填寫完此表格,將表格寄到
For U.S. Postal Service (USPS):

USCIS
P.O. Box 660151
Dallas, TX 75266

For USPS Express Mail and courier deliveries:
USCIS
Attn: I-129F
2501 South State Highway 121 Business
Suite 400
Lewisville, TX 75067

將美金340.00透過銀行,寄支票或現金。需註明給 "U.S.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" 
(12/31/2013查詢,費用好像降成美金$340.00) 
詳細的第一步驟資料 http://www.uscis.gov/files/form/I-129Finstr.pdf
費用查詢網站 http://www.uscis.gov/fees

之後就等等等等等,偶爾他們會寄進度,或請你提供更多證明。(給美國公民)

就繼續等,等多久不一定,我自己等了大概等了五個月快六個月,台灣的AIT(美國在台協會)寄東西給我。
收到那包東西後才能開始做體檢....等。
在包裹裡面,會說明你需要提供的東西,
等收到AIT資料後
台灣第一步
1. 線上填寫 DS-160 https://ceac.state.gov/genNIV/Default.aspx 
2. 面談表 (他會要你簽名及日期,在旁邊附上你的名字和case number(正楷))
先趕快將以上4項寄出後,就可以排面談時間。再繼續準備以下資料。因為下面的資料是面談時才會看,所以不用怕有問題。
(因為面談時間不會馬上,寄出去後大概兩週後,AIT會寄面談時間。面談時間大概是申請面談時間資料寄出去後的一個月。)

其他所需資料:(帶去AIT的,不需要寄去)
1. 有效護照 (在簽證簽發日之後,至少有八個月有效)
如有舊護照,也一併提出。如遺失或其他原因,可提出一份歷年出入境記入。
出入境記錄可向 出入境管理局申請 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menu51.asp
2.照片(2"x2")=(5cm x 5cm) 3張 在背面寫下名字。
3.健康檢查,要接到AIT第一次寄的資料後才能做體檢。因為他們會需要AIT的編號。
價錢大概四千五百元(如須打疫苗會貴一些,美間醫院的價錢也有點不一樣),需帶2"x2"兩張彩色或黑白照片
醫院:馬偕紀念醫院(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2號)
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(台北市八德路二段四二四號)
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醫院 保健科健康檢查中心 (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)
豐原醫院-家庭醫學科 (台中縣豐原市安康路100號)
做完建檢後大概一個禮拜後才能拿到報告,所以寄出申請面談表後,不要拖太久才去做檢查。
報告不要打開,只有AIT的人才能打開。直接連X光片帶去。(他們沒有看我的x光片,但是我還是有帶)
4.出生證明 (中文就可以,但是建議拿去翻譯社翻譯,因為在美國可能會需要(不一定)有種比沒有好)
翻譯社翻譯加公證費用大約一千元。最慢三天就好。
5.結婚證明- 如以前有結婚過,須繳結婚證書,及離婚證書或死亡證明書,證明過去婚姻合法終止。沒結婚過當然什麼也不用提供。
6.警察證明(良民證)-繳台灣的警察證明。 到各地的警察局外事科申請。可直接申請英文版。(中英文會同時在一張紙上)
須帶250元,身分證影本及護照影本乙份。非本人辦理須有委託書。工作日三日,不包括假日。
如滿16歲後居住在外國地方六個月以上,要角該地方的警察證明各一份。
(我自己在美國待一年,但我沒有繳,因為美國好像沒那種東西)
7.法院記錄-如有犯案被判有罪,須提出法院判決書及其英文翻譯。
8.兵役記錄-申請人曾在任何國家服過兵役者,須提出證明一份。某些國家無法取得兵役記錄證明,請詢問AIT。
16~45歲之間男性必須繳另一份填妥的DS-157 http://www.state.gov/documents/organization/79964.pdf
9.生活保證-分成三種
(1)自己有錢
銀行證明。財產證明:動產、不動產。股票、公債證明。保險公司證明。商業投資收入或其他收入證明。
如果經濟來源是美國以外的地方,須提出書面證明說明如何把資金或收入移轉至美國。
(2)美國有提供工作。
雇用證明,證明內容須有
確定工作聘請。工作內容及所需的技能。薪資數目以及津貼(福利)。服務地點,工作內容及期限。(註明是季節性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工作。)
申請人到達美國後是否立刻就有工作。
(3)美國人願意位已民申請人做保證。
需用I-134。http://www.uscis.gov/files/form/I-134.pdf (那時是我先生記過來這資料給我的,他會去銀行、公司提出證明。)
10.先至郵局劃撥繳交簽證手續費,在面談當天繳交收據正本。(每一個人須繳交一張,個別劃撥)
劃撥帳號:19189005 戶名: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
自2008年12月8日起劃撥費率為新台幣$4,454元。換算這項費率的匯率基準每個月會機動調整。2013/12/31查詢,改為7,200元。
不一定,須上網查費用有否改變http://ait.org.tw/zh/nonimmigrant-visas-fees.html (非移民簽證手續費,必須要看對,別赴錯錢了)
11.若是曾經改名,請附戶籍謄本。 (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,當天即可領到,中文的就可以了)
12.戶籍謄本乙份。-->如果11項有申請,不必再多申請一份。(中文的就可以了)
13.面談時間表。
14. (有人說要帶,但是他們沒有檢查我的。還是帶著比較保險) 交往時的證明。
面談當天,就帶上面說的那十四樣東西。(有些人會少幾樣,例如:法院記錄,兵役記錄.....)
資料要帶齊,就不用煩惱還得補資料,等更久。
就可以去面談啦!面談很輕鬆,你只要清楚了解你表格內填的東西,預計什麼時候,在那裡結婚。就可以了!

面談當天:
在外面排隊,等到你的時間到時,就可以進去,直接上三樓,不要再樓下跟別人排觀光...簽證。
1.報到:將面談通知單交給三樓4號窗口,勿提早超過30鐘到達,等候1,2,or3號窗口人員。
2.簽證申請費用。(他們會在面談程序單子上會寫,但是之前應該就繳過了455美元,I-129F的費用。)
3.文件審核:1,2 or 3號窗口人員會審核文件,蓋手印,然後將資料交給面談人員。
4.面談:會問一些問題,不用緊張,人都超好。
他們大概問題就是,
你去美國做什麼: get married !(不然申請這個花那麼多錢幹嘛--->這句話不用講!!)
怎麼認識未婚妻(夫): 愛情史開始講.....(講重點!!)
預計什麼時候去:日期。能確定的話是最好!!(我那時候是機票早就已經買好了)
預計什麼時候結婚:日期。
在哪:地點。
你有打算工作:照時回答。 我那時候回答:會啊! 他們問什麼工作?我回答,還不知道,只要是合法工作!
有打算上學:一樣照時回答啊。 我:有! 面試:想念什麼? 我:建築! 面試:那你現在念什麼? 我:德文。
面試官就叫他旁邊的面試官:他會講德文耶! (後來就一小段緊張的德文對話)
最後他就叫我簽名。我就問要簽英文還是中文?!他就跟我說burger King 的廣告台詞。 (超好笑啊~~)
非常輕鬆啊!一點都不用緊張!
5.簽證核准:面談官會給你一張快遞填寫表格。填寫完就拿去給一樓的快遞公司窗口。繳160元!
AIT會將護照還有移民簽證資料給快遞公司,大概2-3個工作天會寄到!
(現在因為是網上填寫DS160,當時就會問說你要自己取件還是郵寄,所以不用到快遞窗口去了!但是等待時間可能要1-2星期了!)

移民簽證的資料,不可以拆開。出境時,要帶在身上,然後美國入關時給海關看,在那也會印指紋。就okay了!


入境後90日內要結婚!就這樣啦~!
 

有任何更新,歡迎你們留言,我會更新文章。

 

謝謝CJ幫忙回答一些問題。
CJ Answer 1  

CJ Answer 2 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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